阅读全文

  24日,一脸无奈的见义勇为司机Z某以刑事自诉被告人的身份坐在成都市成华法院被告席上。自诉人席上,是携带双拐、曾参加抢夺的L某和另一嫌犯身亡后留下的一对老父母。

  “见义勇为行为值得弘扬,怎能判刑?”“嫌犯的生命健康权也不容剥夺”……庭审在群众激烈的争论中拉开序幕。成都市司法局、市综治办、成华区人大和政协及检察院相关人士到庭旁听、监督。下午4时,庭审宣告结束。审判长宣布择期宣判。

  ■新闻回放

  飞车追赶歹徒一死一残

  去年8月14日下午,成华区圣灯乡人民塘村三组的X女士遭两男子飞车抢夺项链。司机Z某等人闻讯,开上奇瑞轿车追赶抢匪至三环路龙潭立交桥,在逼停抢匪的摩托车时两车相撞,开摩托车的男子H某当场死亡,摩托车后座上的男子L某左腿被截肢。由于被抢项链价值未达到“抢夺罪”的定罪标准,警方按治安案件处理。今年初,成华区有关部门授予Z某等7人见义勇为奖。今年5月,L某及H某家属向成华区公安分局控告Z某,要求追究Z某的刑事责任。该局决定“不予立案”。后L某向成华法院自诉Z某,要求追究Z某的刑事责任,并赔偿56万余元。

  ■嫌犯叫屈  

  我是“受害人”

  24日上午8时刚过,L某拄着双拐早早地来到成华法院。面对记者采访,L某吃力地挽起左裤腿,露出假肢:“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。”

  L某承认,来成都打工没挣到钱,为图钱财,他第一次实施抢夺,没想到就遭遇厄运。为治病,L某家已是负债累累。一同前来的还有身亡嫌犯H某60岁出头的父母和不到10岁的儿子。提起去世的儿子,H父抽泣起来:“抢夺是不对,也不该把他弄死呀!”

  直到庭审开始,另一焦点人物———见义勇为司机Z某才露面,“他们是恶人先告状,摔死、受伤都是自己造成的。”见义勇为反倒成被告,Z某一脸无奈,不断搓着双手,称自己“很寒心”。

  ■最新消息

  原告致残后曾再次参与抢夺

  24日晚,记者从代理Z某案件的魏律师处了解到,这起自诉案件立案后,自诉人L某曾再次在成华辖区范围内参与抢夺。警方也对L某正式立案。由于L某是残疾人,警方以生活不能自理为由对L某取保候审。魏称,他复印了立案决定书,并提交给了法院。由于这起案件与“见义勇为”案没有直接关系,他们因此没有在法庭上出示。

  随后,记者与L某的代理律师任律师联系。“不可能哟,L某腿部残疾,走路靠双拐,怎么可能去抢夺?”任律师分析,抢夺后肯定要逃,L某行走不便,所以肯定不会去抢夺。再说,他也从没听L某提起过此事,在法院的证据中也没有发现这一证据。任律师认为这一说法“不可靠”。

  当晚,记者通过有关途径证实,自诉案件立案后,L某的确在驷马桥参与抢夺,依然是坐在别人的摩托车后。案发后,现场群众将L某抓获,并将其打了一顿,L某的右脚也因此受伤。警方立案后,考虑到L某左腿残疾,右脚又受伤,双脚不方便,便对其取保候审。 

返回列表       
Copyright © 2007 王纯建律师网. All rights reserved. mail to wcj8858@126.com   粤ICP备******号